
112學年度第1學期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線上申請(112.8.21(一)09:00~112.9.21(四)16:00止止)
請備妥下列申請資料,每學期自行提出,向學校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
※具「低收、中低收」 資格者,建議申請內政部營建署「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」方案,補助金額會比較划算。
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申請網址:https://has.cpami.gov.tw/subsidyOnline/house300e/
資料繳交及申請方式
繳件資料如下:
1.申請書「點我登入~google表單填寫」
2.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正本(有效期限須為112年度),已申請且通過112學年度
弱勢助學者得免附相關文件,未申請但具弱勢助學資格者須檢附學生本人+
父親+母親111年度所得及財產清單(舊生需多檢附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)
3.房屋租賃契約影本(請列印成單面A4大小)
4.學生本人及父母之戶籍謄本正本。(須為112.7.20後申請,並含記事欄)
5.租賃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-建物謄本正本。(請至各地政事務所申請,申請日期須為112.7.20後)
其他資訊
依據行政院109年12月31日院臺教字第1090203533號函及教育部110年1月6日
臺教高(四)字第1090191204號函,辦理該補助不受其他機關住宅相關協助方案
所設同戶籍家庭成員重複補貼規定限制,追溯自108學年度第1學期起實施。
【惟學生本人仍不可重複請領】
進修部同學請注意
112上學期,線上申請及紙本繳件資料皆需齊全且於112.9.21(四)20:00前繳交至進修推廣中心代為收件後轉交生輔組,否則視同未完成申請。
務必詳閱以上資訊,經查若有不實申請將立即終止補助並追回溢領金額且需負法律責任